国内有正规的代孕机构,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产检被

2020-06-13 作者:佚名   |   浏览(102)

  研究生毕业,小琴和男朋友就登记结婚了,结婚一年后,双方家长催促他们尽快生个宝宝,趁双方家长身体还很健康,可以帮忙带孩子。小琴是某公司员工,她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,刚刚工作也仅仅半年时间。三个月后,小琴发现自己怀孕了,家里人都非常高兴。

  医生叮嘱小琴,从怀孕起至28周前要每月孕检一次,怀孕28周至36周,要每两周孕检一次,从怀孕36周起,要每周孕检一次,借腹生子危害直至分娩。小琴回到公司说明了自己需要经常孕检的情况,并告个人家庭找代妈知公司自己会在安排好日常工作后,会在特定的时间去医院做孕检。公司的行政人员说可以,但孕检期间的请假要按病假来算,需要扣发一部分工资。

  

  小琴表示不理解,自己怀孕生孩子是正常人的生理需要,并且国家法律也对怀孕女职工有保护规定,扣发工资是违法行为,那么,小琴的说法对吗?

  女职工在孕期内定期进行孕检,是生理上的必然需要,也是国家对怀孕女职工的关怀,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。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五条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aa69怎么样或者聘用合同。第六条中还规定,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精因宝贝助孕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
  

  也就是说,用人单位对怀孕女职工孕期检查身体作为事假扣发工资是错误的,应当立即纠正给予补发。如因此对女职工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,还应根据有关规定,给予赔偿损失。在劳动部关于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》中,对女职工孕期七个月以上不得从事夜班劳动,在劳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等问题做了明确解释。夜班劳动时间规定为当日22点至次日6点时间内从事劳动或工作。

  如何理解“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”?正确回答是: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健康,应按青岛助孕公司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。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,不能按病假、事假、旷工处理。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,要相应减少生产定额,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。

  

  附: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

 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国内有正规的代孕机构,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产检被

 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,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代生孩子骗局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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